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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两镇以近3亿元出让公共车位使用权,竞得人均为镇属国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20:16:00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东莞市东坑镇、大岭山镇先后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出让镇内公共停车泊位。最终,东坑镇以约1.65亿元出让镇内4930个公共停车泊位,大岭山镇以约1.26亿元出让7790个公共停车泊位。记者查询发现,竞得人分别为东莞市东坑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大岭山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均为镇属国企。

东莞公共道路停车位

东坑:1.65亿元出让4930个公共车位使用权

东坑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位于东莞市东坑镇,属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东坑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有。此次交易范围为有偿出让东坑镇公共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权共4930个,包括正崴五路、上下车岗路、运河西路、外环路等25条道路的路内停车泊位4746个,以及东裕广场停车场、松湖之光停车场、鹰岭公园停车场和骏达中路街心公园停车场停车位184个。有偿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年(含建设期一年)。

东坑镇招标结果截图

东坑镇公共停车泊位项目通过网络竞价的形式进行交易。该项目于2024年9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9月18日进入报价和限价竞价环节,完成出让。最终,该项目被东莞市东坑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中标费为1.65亿余元。企查查信息显示,东莞市东坑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注册成立,公司股东为东莞市东坑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而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

大岭山:1.26亿元出让7790个公共车位使用权

无独有偶,2025年2月21日,大岭山镇发布招标公告,以网上竞价方式对东莞市大岭山镇智慧停车泊位建设项目进行网上公开交易。该项目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属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此次交易范围为有偿出让大岭山镇公共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权共7790个,包括振华路、中兴路、拥军路、纵队路等35条道路的路内停车泊位6516个有偿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年(不含建设期一年),以及黄沙河停车场、政务中心临时停车场、振华路临时停车场和金域缇香一号停车场等11个停车场停车位1274个。有偿使用权出让年限为20年(不含建设期一年)。

大岭山镇智慧停车泊位建设项目竞价结果截图

该项目于2025年3月10日完成竞价出让。最终,该项目被东莞市大岭山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以约1.26亿元竞得。企查查信息显示,东莞市大岭山智慧停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为东莞市大岭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而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记者观察:

公共道路停车收费项目需真正服务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

近期,东莞东坑镇近5000个、大岭山镇近8000个公共停车位使用权分别以约1.65亿元和1.26亿元成交,出让年限分别为20年(含1年建设期)和5年至20年不等(不含建设期),预示着这些停车位将实施收费。

公共道路停车收费具有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允许政府对机动车停放服务等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定价。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支持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设定停车位并收取资源补偿费。

政策层面同样支持此类收费。如《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实施有利于停车设施建设、缓解交通拥堵及促进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此外,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也强调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随着城市汽车数量增加,公共停车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停车收费成为促进资源利用的有效手段。然而,其公共性使得实施和管理中的影响备受关注,引发广泛争议。支持者认为,价格杠杆能提高车位周转率,减少长期占用,保障公共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反对者则担忧不合理收费和规划会导致违规停车、交通拥堵及损害城市形象。

公共停车泊位项目出让及收费旨在优化资源配置、缓解停车难并增加财政收入。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加强中标企业监管,防止擅自提价或降质;确保停车费用于改善公共交通、道路维护等,提升市民获得感。只有这样,才能平衡好公共利益与企业利益,真正服务于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

文、图 | 记者 秦小辉 实习生 严颖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