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底稿是在为股票发行人制作法律意见书的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猎取的资料。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撰写律师工作底稿的建议:
律师担当工程的根本状况:包括托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制作工程的时间或期间、工作量统计。
工作方案及操作程序: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制订的工作方案及其操作程序的记录。
历史沿革及设立资料:包括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重大合同及重要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录或副本。
沟通记录:与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互相沟通的状况记录,包括查验、调查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勘查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
书面保证或声明:发行人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制件。
法律依据:对《法律意见书》中涉及的每一法律意见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及律师的推断,作出详尽、完整的阐述。
结论与说明:对保存看法或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
格式:工作底稿可参照法律意见书格式,内容应当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并标明索引编号及顺序编号。
排列:工作底稿各章节的顺序应按照法律意见书所表述的顺序进行排列,特定事项的工作底稿文件也要遵循相应的顺序。文件尽量多做标签提示,方便审阅及查询。
签字与盖章:工作底稿应当是经2名以上有证券资格的律师及其所在的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签字、盖章的正式文本。
尽职调查:在撰写工作底稿时,应当同时进行尽职调查,记录搜集到的资料,并及时发现并补充问题。
一致性:工作底稿与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应保持一致,确保每一法律判断或结论都有相应的工作底稿支持。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律师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