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焦作下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关材料:
由本人或者户主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等。
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具体办理流程
在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
拿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
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问题,他们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
需要本人或户主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迁入地申领准迁证。
再到迁出地办理迁出证,并注销户籍。
最后,到迁入地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办理材料包括工作变动的调动证明、辞职证明、单位转制的证明或下岗证明、倒闭企业的调查证明、集体户口单位同意接受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