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书面约定利息,则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利率开始计算利息。
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利息,但在起诉时有要求支付利息,则从案件受理后开始计算,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
如果双方既没有书面约定利息,起诉时也未要求支付利息,则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
如果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一般债务利息是指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的利息和违约金等。如果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则不予计算。
总结:
强制执行的利息计算主要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有书面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则根据是否在起诉时要求支付利息,分别从案件受理后或判决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需加倍支付,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