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或相关表格。
申请人需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家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等。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包括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承租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居民身份证等。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初审并在社区公示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对申请家庭进行复核并评分。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并在网上公示。
市住房保障办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注意申请时间,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个步骤。
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街道办,获取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