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小厂辞职但不被批准时,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行事:
与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不批准离职的具体原因。
提出折中方案,如协商一个更合适的离职时间或承担更多过渡性工作。
保持诚恳和专业的态度,阐述离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如果所有努力都未能改变公司的决定,且离职对你而言是必要且迫切的,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
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辞职批准手续或不依法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问题无法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确保有辞职通知书送达公司的证据,如使用邮政快递并保存退件凭条。
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前,确保你已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工厂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