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的改制过程如下:
中国石油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央企,其前身为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石油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简称中石化集团)于2020年2月21日宣布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改制后,中石化的全部债权债务及各种专业和特殊资质证照均由改制后的公司承继。
为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多元业务管理需要,中国石油集团党组决定在油气新能源业务和炼化新材料业务推行事业部制改革。
改革后,中国石油集团的组织结构由业务板块(子集团)、专业公司(事业本部)、事业部共同构成,实现了专业化管理结构和高效分工协作。
专业公司(事业本部)成为业务专业化发展中心、一体化统筹中心和利润中心。
事业部作为业务运营管理中心和利润中心,在专业公司的统筹下落实业务运营管理主体责任。
通过上述改制,中国石油进一步优化了管理体制,提升了管理效率和业务运营能力,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