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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发布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事项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1:26:00    

乌兰察布市关于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提交证岗相适承诺书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36号)规定,“对于参保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要确保证岗相适,应由职工所在企业提供盖章的证岗相适材料,内容包括职工所在岗位、所考证书与岗位的关联必要性等。”为加强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管理工作,保障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就提交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材料事项通知如下:

一、乌兰察布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通过各渠道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需同步提交加盖参保企业公章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详见附件),否则不予受理。

二、同一申请人申请两项及以上证书补贴的,应就每项证书单独提交承诺书。

三、参保企业应严格审核员工岗位与证书的匹配性,对真实性负责。

附件:

1.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2.乌兰察布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8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