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移到城市的流程如下:
本人或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夫妻投靠的《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等。
将书面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并开具接纳证明。
持接收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持准迁证到本人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移过程中可能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了解具体需要准备的其他资料。
某些情况下,如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户口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农村户口可以顺利迁移到城市。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确保材料齐全,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