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需要多少规范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
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普通住宅的层高宜为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
一些城市如天津、深圳等已经提高了住宅的层高标准,例如天津规定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
各城市有不同的空间布局和尺寸要求,例如深圳规定每户住宅阳台的半计容面积比例不超过户型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25%。
凸窗的尺寸也有所增加,如深圳将凸窗的进深由0.6米增加到0.8米。
电梯设置:一些城市如天津规定设置电梯的住宅条件为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
公摊与得房率:深圳规定避难层、机房等公共建设空间“不计容面积”,有效减少了公摊面积,提高了得房率。
住宅设计还需遵守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方面的规定。
住宅设计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保证居住舒适性和便利性。
综上所述,住宅项目需要遵循的规范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以及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具体设计标准。这些规范涉及层高、空间布局、设施配套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住宅的安全、舒适和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