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是一种 专职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他们在法官的督导下工作,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法官助理通常需要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接受专业的法律培训,具备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法庭上,法官助理可以代行法官的一些职责,如宣读法律条文、主持庭审程序、决定当事人的请求等。
法官助理的具体职责包括:
1. 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 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3. 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4. 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5. 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6. 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此外,法官助理在法院中的行政级别和职务也会因工作年限和经验等因素有所不同。例如,刚参加工作的法官助理一般为五级法官助理,其行政级别为科员,而资深法官助理可以达到一级高级法官助理,其对应的行政级别可以达到厅级。
综上所述,法官助理是一种重要的司法职务,他们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发挥着辅助和支持的作用,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