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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属于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1:13:41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 诉讼措施。它不属于《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五大强制措施之一,即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传唤的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在传唤过程中,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传唤在行政案件中也有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传唤是公安机关为了调查治安行政管理案件的需要,通知违法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和查证的行为。

总结:

1.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2. 传唤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属于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常用措施。

3. 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4. 传唤的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

5.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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