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历史上曾经多次改变其行政归属:
香港古代属于岭南一带,先秦时期为百越之地。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
-隋唐时期,香港地区归属南海郡。
宋元时期,香港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大陆人口迁入香港。
明清时期,香港属于广东省的一个县级行政区划,名为香山县。
1842年,鸦片战争后,香港成为英国的殖民地,直至1997年回归中国。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综上所述,香港在回归中国之前, 曾经属于广东省。具体而言,香港在秦朝时期归属南海郡番禺县,东晋时期归属东莞郡宝安县,隋唐至明清时期归属南海郡和香山县。1842年至1997年,香港成为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