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后的延长情况如下: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结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动投案等线索时,应立刻展开细致审查工作,且须在七个自然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类型的线索,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其立案审查期限则可予以延长,最长可达三十个自然日。
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跨越多个地区的线索,同样需要得到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方可将立案审查期限再次延长三十个自然日。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刑诉法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规定,即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三十日,特别重大可延长六十日。
综上所述, 刑事案件立案后的延长情况分为一般情况和特殊情况,具体延长期限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审批流程。建议在实际案件中,相关当事人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