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放的时间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工资必须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2. 工资发放的具体日期可以是月初或月中,但应确保在一个月内支付。
3.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5.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用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6.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不同的单位可能有不同的工资发放习惯,例如有的单位可能选择每月的5号至10号之间发放工资,以避开财务结算高峰期。但无论何种发放时间,都应遵守上述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