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中断后,续缴和累计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
医疗保险停费后,第二个月就会失效。如果中断缴费3个月内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重庆市职工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再随单位接续参保的,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重庆市职工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再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职工医保的,从完清费用的第7个月起享受重庆市职工医保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养老金保险停交后不存在自动失效的问题,社保中断后可以累计缴费年限,不影响今后续费和计算累计缴费年限。
社保一般3个月不交就会断,如果中断缴费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
如果医疗保险中断不超过3个月,建议尽快补缴,以便从补缴次月起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医疗保险中断超过3个月,建议以个人身份接续参加职工医保,并从完清费用的第7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养老保险中断不会影响累计缴费年限,但建议及时续缴,以免影响退休后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