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殴打他人后被传唤的时间,通常有以下规定:
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再次传唤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综上所述,故意殴打他人后被传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若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传唤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建议:
如果被传唤,应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如实陈述事实。
如果认为传唤时间过长或存在其他不合法情况,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