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程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建设项目申请书;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由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
施工图,需提交3份由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图纸;
消防审核意见;
建设用地相关证明,如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若建设项目面积超过500平方米,还需提供以下额外资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
环境保护预审意见;
工商执照(工商户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乡(镇)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乡(镇)人民政府批复;
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况说明;
1:1000数字化地形图;
经批准的控(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地质勘测报告;
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经审查通过的立面渲染图;
规划监督公示照片;
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消防、环保、防雷有关意见;
竣工照片。
对于镇总体规划项目,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地形地貌等有关资料,包括镇域和镇区1:5000—1:1000电子地形图等;
基础及公共设施资料,涵盖供水、暖、电、气、道路、污水处理等工程管线及设施的位置、走向及规模;
社会经济发展资料,包括镇域行政区划、人口记录、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
上位规划及有关政策背景资料,如上一版和最新版的镇总体规划、县都市总体规划等。
最后,在施工过程中,还需准备以下资料:
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等);
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这些资料将有助于确保乡镇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