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判决以什么为准”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的判决书,其生效时间一般均以判决书送达至双方当事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起上诉,则判决书生效。
直接送达时,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进行签收的日期为准。
留置送达时,以送达人以及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的日期为准。
邮寄送达时,以回执上所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
公告送达相对特殊,自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电子送达是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综上所述, 收到判决的生效时间主要取决于判决书的送达方式及相应的时间点。当事人应当注意查看判决书的送达回证、邮寄回执或公告内容,以确认判决书的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