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比例选举的计算方法如下:
差额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候选人数 = 应选人数 × (1 + 差额比例)”。
例如,如果应选代表为100人,差额比例为20%,则候选人数应为120人(100 × (1 + 0.2) = 120)。
直接选举:差额比例一般应当为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应选代表为10人,则候选人数应在13至20人之间。
间接选举:差额比例应当达到候选名额的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如果应选代表为10人,候选人数范围应在12人(包含)至15人(包含)之间。
对于委员人数较少的选举,差额人数可能会有具体的规定。例如:
委员人数在3至7人的,差额人数一般为1人。
委员人数在9至11人的,差额人数一般为2人。
如果计算结果不是整数,应当采取“进一法”而不是四舍五入。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应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总结
差额比例选举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计算公式为“候选人数 = 应选人数 × (1 + 差额比例)”,并且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20%。在直接选举中,差额比例通常为三分之一至一倍;在间接选举中,差额比例应为候选名额的五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最终结果如不是整数,应采用“进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