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做假是一种违法行为,处理措施包括: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工伤造假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确保为举报人保密。
对于情节轻微的造假行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以纠正其错误行为。
如果工伤造假行为涉及骗取工伤保险待遇,那么造假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被责令退还骗取金额,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造假者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单位为工伤鉴定作假,则应由人社局对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罚款等处罚。如果工伤赔偿金额较大,还应依法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
相关处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包括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等行为将受到责令改正、罚款,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工伤做假行为,应坚决予以查处,从批评教育到经济处罚,再到追究刑事责任,形成严密的处罚体系,以维护工伤保险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