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中山的积分入户政策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积分入户条件:
在中山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
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户中山。
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
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
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中山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人才准入标准。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个月在当地缴纳了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
申请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住房面积标准。
申请人在中山市有合法职业连续满3年(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或暂住登记为标准)。
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中山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且该房产中无登记其他人员户口(申请人父母除外)。
申请人在中山市无房产的,户口落到单位的集体户或镇区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其直系亲属暂缓随迁落户。
建议:
如果有自有住房,建议选择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如果没有自有住房,可以考虑积分入户,但需要确保积分累计达到60分,并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对于人才入户,建议关注中山市最新的人才引进政策和标准,以充分利用相关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