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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算同居证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47:11    

同居证据是指能够证明 双方存在共同居住行为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照片和视频:

包括双方共同出游、亲密行为、婚纱照、接待双方父母共同出游的照片等,这些照片和视频可以显示双方的关系亲密程度和共同生活的事实。

书面证据:

如双方互发的信件、日记、邮件、短信等,这些书面证据可以显示双方以夫妻相称的称谓及相互经济关系,证明双方已经进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生活。

证人证言:

邻居、物业管理人员、亲朋好友等目击者提供的证言,证明双方长期共同居住在同一个住所。

物证:

如租房协议、共同居住地的物业单据、水电费记录等,这些物证可以显示双方共同居住的事实。

电子数据:

包括电子邮件、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这些电子数据可以揭示双方的不正当关系。

其他证据:

如警方制作的涉及非法同居情况的笔录、单位查实婚外情后对当事人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确保证据的合法性,避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此外,证据的收集和呈现应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在法庭上能够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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