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违规的扣分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闯红灯:
罚款200元,扣6分。
实线变道:
罚款100元,扣3分。
逆行:
罚款100元,扣1分。
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
罚款100元,扣1分。
高速停车:
罚款200元,扣6分。
高速掉头逆行:
罚款200元,扣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
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
记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
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记12分。
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记1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记6分。
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
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记3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
记3分。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记3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记3分。
驾驶证被暂扣后继续驾驶:
记6分。
在堵车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记6分。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记6分。
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
记6分,罚300元。
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
记12分。
31. 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这些扣分项目是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设定的。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