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流程如下:
薪俸税针对受雇人士的工资收入。
利得税针对个人从商业、专业或独立经营活动获得的利润。
使用累进税率制度,税率从2%至17%不等。
扣除免税额和各项扣除额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需按年度报税,通常在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服务、手机应用或邮寄方式提交报税表。
薪俸税由雇主代扣并代缴。
利得税需个人自行申报缴纳。
5月至6月:税务局向纳税人寄出报税表。
6月至7月:缴交报税表。
10月:纳税人陆续收到评税及缴税通知。
1月:缴纳第一期税款。
4月:缴纳第二期税款。
薪俸税申报表IR56B。
工资证明。
其他收入证明,如股息、利息、租金等。
薪俸税缴纳证明。
填写个人信息、工资收入、其他收入、扣除项目等内容。
注意扣除项目和收入项目的准确填写。
可以通过网上缴纳、邮寄支票或到税务局现场缴纳。
请注意,香港实行全球收入纳税制度,个人需申报其全球收入。此外,如果在香港所缴纳的个税税额低于按照内地规定计算的税额,则在香港缴纳的个税可以抵免内地税款,但还需补缴差额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