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制品是指 任何对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的专门录音,主要表现为唱片、录音磁带和激光唱片等。这些制品可以通过不同的载体形式来保存和播放,如黑胶唱片、盒式录音带、CD、DVD等。录音制品的制作人是指最初将表演的声音或其他声音录制下来的人,他们拥有该录音制品的版权。
在著作权法的框架下,录音制品的权利通常只授予首次制作人,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此外,录音制品可以包括作品的声音,如音乐作品、诗歌朗诵等,也可以包括非作品的声音,例如自然界的声音。
总结来说,录音制品是一种记录声音的媒介,用于保存和再现各种表演和声音,包括音乐、语言和其他形式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