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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与质押的各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58:11    

抵押和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物的占有以及担保物的种类:

抵押

标的物:通常包括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和一些大型动产(如车辆、船舶)。

占管形态:抵押物的占有状态不转移,抵押人继续保管抵押物。

合同生效: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动产抵押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处置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但通常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

质押

标的物:主要包括动产(如设备、存货)和一些权利凭证(如股票、知识产权)。

占管形态:质押物的占有状态发生转移,质权人负责保管质押物。

合同生效:动产质押以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为生效要件,权利质押则需要完成权利凭证的交付或登记手续。

处置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直接处置质押物,无需协商或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与质押都具有担保债权的目的,但质押通常涉及动产的转移占有,而抵押则不涉及。此外,在实际操作中,选择抵押还是质押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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