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包括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自营仓储。
生产企业自营仓储用于保障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保管。
流通企业自营仓储用于支持商品销售。
仓储经营人利用自有仓储设施向社会提供商业性仓储服务。
与存货人通过订立仓储合同建立仓储关系,并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
为公用事业配套服务,如车站、码头提供仓储服务。
主要目的是支持货物作业和运输,具有内部服务性质。
国家为了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战略物资进行的储备。
类似于营业仓储,但更强调专业性和商业性。
商品在配送交付消费者前的短期仓储。
第三方仓储
第三方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仓储服务,不直接属于上述任何一类。
这些主体在仓储业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并可能根据具体需求和服务对象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