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现场,应注意以下事项:
招标文件应载明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招标文件需详细、明确描述项目需求和标准,避免因要求不明确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现场是否存在已开工的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记录施工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以及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地下水位、水文、气候条件等。
了解现场的环境、交通、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情况,包括水电接驳口、费用收取、独立装表等。
考虑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如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工棚、堆放材料的库房等。
了解进出场地的方式、规定以及食宿条件等。
调查当地相关的人工、建筑材料的价格、来源等。
预估施工节奏和工期,判断是否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别是对于复杂施工工程需考虑周全。
确保招标过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内幕交易、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
防止恶意低价中标,避免因低价导致项目质量无法保证。
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
防止评标标准不一致,对所有投标者一视同仁。
防止招标文件不完整或错误,避免因文件问题导致投标失误。
合理安排招标时间,确保投标者有足够时间准备投标文件。
保护投标者的商业秘密和投标信息,避免信息泄露。
充分评估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包括技术能力、财务状况和过往业绩。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具体,避免后续执行问题。
考虑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和历史表现,避免选择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考虑项目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选择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供应商。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派人参加并监督,但不能代替招标人主持。
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开标,并在现场监督下进行。
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单位、人员、监督情况等,并归档保存。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并不视为放弃投标,招标委员会不能因此否决其投标。
在两个媒介以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应一致,公告媒介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定并确认无误后发布。
没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和加盖签章的必须补充,载明事项不符合规定的应完善补充。
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文本不一致的,应及时纠正并重新发布。
指定媒介的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应及时公告并报授权的发改委部门备案。
合理分标,加强招标文件审查,设置合理门槛,编制合理的评标大纲,明确标底或拦标价。
推荐中标人的组织管理、技术方案合理性,选用有实力的承包商。
确定招投标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注意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遵循公平原则,招标文件内容完备准确。
明确招标范围、专业分包工程及其计价方式,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及相应计价方式,水电费计价方式及工程款预付约定,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及预期完工时间。
通过以上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保障投标人的权益和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