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的监督是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以下是监督的关键要点:
公司应与监督机构签署监督协议,明确反洗钱义务、责任划分及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资金被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应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自行募集资金或委托具有资格机构募集,并明确适当性义务、风险揭示等要求,落实客户尽调和资料保存等反洗钱要求。
监督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并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的会员。
私募机构在进行宣传推介时应确保合规性,避免公开宣传、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或承诺保本保收益。
私募机构应对代销机构进行遴选和持续有效监管,确保代销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并向匹配的投资者推介产品。
以上要点概述了募集资金监督的主要方面,确保资金的透明、合规和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