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通知被保全人的时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财产被保全后,被保全人通常会立即收到法院的通知,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如果法院在审查保全申请后认为符合保全条件,会在5天之内查封财产,并在查封后立即通知被保全人。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通常情况下:被保全人在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通常会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内收到法院的通知。
法律规定:法院必须在五日内作出裁定,并在裁定作出后立即开始执行保全措施,同时通知被保全人。
因此,保全房屋后,被保全人通常会在一到两天内收到法院的通知,具体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情况紧急,通知可能会更快,不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