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离婚需要满足一定的分居时间要求。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
如果双方已分居最少1年,且配偶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
如果双方已分居最少2年,无论配偶是否同意离婚,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此外,如果呈请人在提出离婚呈请前已遭配偶遗弃最少连续1年,也可以提出离婚呈请。
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并签订好离婚协议,可以先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分居时间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需要参照香港婚姻登记处的相关条例。
综上所述,香港离婚需要分居至少1年,如果分居满两年则无需配偶同意也可以提出离婚呈请。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