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住宅房屋:根据拆迁前房屋评估价值,给予1:1的补偿。
非住宅房屋:根据拆迁前房屋评估价值,给予1.2:1的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给予1.5倍的补偿。
国有土地:按照征收前三年平均地价,给予1.5倍的补偿。
房屋附属物:如阳台、露台、地下室等,根据实际面积给予相应补偿。
构筑物:如围墙、水井、厕所等,根据实际面积给予相应补偿。
住宅房屋:
原地重建:按照拆迁前房屋面积,原地重建住宅。
异地安置:根据拆迁户意愿,选择异地安置住宅。
非住宅房屋:
原地重建:按照拆迁前房屋面积,原地重建非住宅房屋。
异地安置:根据拆迁户意愿,选择异地安置非住宅房屋。
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600元/平方米补偿。
搬迁补偿费:
搬家费:按每份《协议》一次性补偿1000元。
设施迁移费:包括家庭固话(宽带)移机补偿费400元/每号、空调移机补偿费400元/台、燃气热水器移机费200元/台、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200元/台。
临时安置补偿费:
标准:一居室1500元/月;二居室2000元/月;三居室2500元/月。
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奖励费:征收决定作出并公告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定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且移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给予被征房屋评估价值的25%的搬迁奖励。
住宅货币补偿自行安置奖励费:选择货币补偿自行安置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发放住宅货币补偿自行安置。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制定。
包括仓房、室外水泥地坪、沼气池、厕所、猪鸡舍、塑料大棚、菜窖等,具体补偿标准根据物品类型和面积有所不同。
建议
详细了解补偿政策:被拆迁人应详细阅读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政策,了解各项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
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选择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如异地安置)。
咨询专业律师:在拆迁过程中,如遇到疑问或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