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米面粮油可以开具以下发票:
纳税人销售米面粮油,税率为11%,可以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自产农产品的米面粮油销售,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流通环节销售的米面粮油,一般纳税人按9%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粮棉油等农业产品时,可以使用《辽宁省 市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具有废旧物资收购资格的单位向个人收购废金属等时,可以使用《辽宁省 市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建议
自产自销:如果米面粮油是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建议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流通销售:如果是流通环节销售的米面粮油,建议按照9%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收购行为:如果涉及农产品的收购行为,建议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请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和税务规定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