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如户口簿,用于证明自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以及家庭人口数等信息。
比如旧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者之前和村里签订的有关宅基地使用的协议等。
像房屋鉴定为危房的报告(如果是危房翻建的情况),可以证明重建房屋的紧迫性;因家庭成员增加导致住房拥挤需要扩建的相关证明(如新生儿出生证明等)。
如果有证据显示建房申请的地块符合村庄规划,例如乡镇或村里出具的符合规划的书面说明、相关规划图中显示该地块为允许建设区域等材料。
如提交建房申请的时间、方式记录,与村委会或相关部门沟通的记录(包括短信、邮件、会议记录等),证明自己是按规定程序申请的。
根据具体申诉事项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在准备申诉材料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便提高申诉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