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防止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等。
防止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等。
防止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
防止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
防止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大型水利工程、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防止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防止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
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包括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
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有害物质排放,防止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等,包括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等各类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
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包括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使环境更适合人类工作和劳动的需要,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玩的方方面面,都要符合科学、卫生、健康、绿色的要求。
包括物种的保全、植物植被的养护、动物的回归、维护生物多样性、转基因的合理使用、濒临灭绝生物的特殊保护、灭绝物种的恢复、栖息地的扩大、人类与生物的和谐共处等。
濒临灭绝物种的保护。
包括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