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刑适用的对象是 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犯罪性质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
具体适用死刑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审判时和羁押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在审判时和羁押时流产的妇女。
综上所述,中国死刑的适用严格限制了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性质,同时考虑了特定人群如未成年人、孕妇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