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公司商标通常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公司的商标采取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以下是查封商标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商标查封也称为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措施。
目的是确保判决能够执行,或防止财产受损。
人民法院向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保全商标。
通知书应包含商标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保全期限以及需要协助执行的内容,如禁止转让、注销、变更注册事项和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
商标保全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需延长保全期限,法院需在期限到期前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商标查封可以通过张贴封条或其他必要措施进行封存。
商标查封后,未经查封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启封或动用。
商标冻结是指由与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
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
法院执行人员携带相关书件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权的查封或冻结。
必需的书件包括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或判决书、法院的介绍信和执行人员的证件。
请注意,查封商标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院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