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离职时需要做以下变更:
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财务负责人变更登记,确保新公司的纳税信用评级不受影响,避免在税务系统中仍显示为原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如果离职人员曾担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开票员等角色,必须解除相关的税务信息绑定,以避免后续责任和风险。
所有的交接工作必须有详细的交接单,并且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作为监交人。交接双方和监交人核对所有资料后,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以确保交接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章等印章类,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重要文件,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表等凭证账薄类,财务报表、汇算清缴报告、审计报告等报告类,以及电子税务局账号、自然人个税申报账号等电子资料。这些资料都需要逐项列出,并确保新接手的财务人员能够顺利接管工作。
在交接前,确保所有未处理完的事项处理完毕,包括税款缴纳情况确认和数据核对等。
增值税千万别省,特别是预收账款科目、老板借钱不还、存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送礼风险等。
必要时,提前布局,要求进行财务审计或税务审计。
通过以上详细的交接工作,可以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避免可能的风险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