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保护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相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著作权人权利保护
发表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复制权:将软件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翻译权: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文字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剧本等,保护文字的选择、组合和排列方式。
口述作品:包括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保护口头语言的表达。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保护旋律、和声、节奏等要素。
美术、建筑作品:保护构图、色彩、线条等具体的艺术表现形式。
摄影作品:保护拍摄的照片或图像。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保护影片的叙事、视觉和听觉元素。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保护图形和模型的具体表达形式。
计算机软件:保护软件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及其相关文档。
激励创作:通过保护作者的权益,鼓励更多的原创作品问世,促进文化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