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债权通常指的是除了典型债权以外的各种债权类型,这些债权可能源于非典型合同关系、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中的权利金请求权;
2. 股东权益中的股权请求权;
3. 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合伙协议、票据、非标准债券等形式的债权投资;
4. 交易性投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
5.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6.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7. 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以及不能明确归入其他各类的非衍生债权性金融资产。
投资者在考虑其他债权投资时需要仔细评估投资对象信誉、还款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其他相关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