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在外地使用的方法如下:
参保人员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完成备案。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的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并凭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已经在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有住院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持卡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执行手工报销。
外地参保人员在北京市门诊直接结算就医时,需执行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流程,并在就医挂号、结算时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备案成功后,可以在北京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建议提前查询定点医院名单,确保选择的医院支持异地医保结算。
如果未备案或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则需垫付所有费用并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材料包括医疗费用明细、发票、出院小结等,带齐材料后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默认情况下,参保人异地就医是不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权限,开通后即可使用。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急诊就医,以及前往津冀区域就医,视同已备案,允许直接结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异地参保人员已在本人参保地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有关规定的,可以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即报”。
建议:
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确认就医地的医保政策和定点医院,以便顺利使用北京医保进行异地就医和结算。
备案流程线上办理较为便捷,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