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 每月5000元。这意味着,从2018年10月1日起,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劳动者在上海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劳动者则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text{应纳税所得额} \times \text{适用税率} - \text{速算扣除数} \]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是:
\[ \text{应纳税所得额} = \text{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 - 5000 \]
具体的税率表如下:
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0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税率25%,速算扣除数31920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税率30%,速算扣除数52920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税率35%,速算扣除数85920
超过960000元的:税率45%,速算扣除数181920
此外,还有一些专项附加扣除,例如:
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或者其配偶单独、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当年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些扣除项目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考虑,从而减少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