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行为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定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作案手段:网络游戏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网络钓鱼诈骗、网络刷单诈骗等。
主要行为:入侵、攻击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
涉及罪名: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定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信息来源:金融、教育、交通、通信、物流、求职等各行各业,行业“内鬼”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源头。
行为:通过网络窃取国家和个人的敏感信息。
涉及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行为:制作、传播网络病毒、高技术侵害等。
涉及罪名: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行为:包括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
涉及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
行为: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涉及罪名: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行为:包括通过网络互联网进行造谣和诽谤、发表和传播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的言论或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等。
涉及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诽谤罪等。
行为: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在网上破坏他人声誉、损害商品声誉或知识产权等。
涉及罪名: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犯著作权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等。
行为:包括在网络上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盗窃和诈骗等。
涉及罪名:侮辱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打击网络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以及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