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顺德户口的流程如下:
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引和所需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