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证件:
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以及房主的身份证明。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的人员,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如由代理人帮忙办理,则需要提供房东出具的授权书。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要求进行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