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本市户籍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并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或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委托代办: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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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浙里办APP为例,在APP中完成个人登录后,选择公积金,点击“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
完成人脸识别认证后,在“常用服务”下点击“公积金提取”,选择提取条件。
如果离职时单位出具了正式的辞职文件,则只需携带辞职文件、身份证及公积金账号。
如果离职后计划将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需要在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增员手续,并完成异地转移手续。
离职后,单位应在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和封存手续。
建议:
提前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提取过程顺畅。
如果选择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务必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关系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