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部门通常属于 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管理范畴。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说法:
负责城市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包括垃圾桶、垃圾车、清扫车等设施的配备和更新,以及对环卫工人的培训和管理。
也有相关的管理职责。
其职能是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监督,并依法对各种破坏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政府管理下的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
也就是城管局。
在某些城市,如长沙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从建委剥离出来,组建了专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综上所述,环卫部门主要归属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管理,具体机构名称可能因地区和城市而异。建议查询当地的具体政府部门设置和职责划分,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