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准建证需要向 规划局的私建审批科部门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人需携带土地使用证、设计图纸、四邻签字、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
建房申请需先由村、镇等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即规划局的私建审批科。
规划局的私建审批科会现场查看房屋,确认符合建设标准和用地标准后,会核对并发放土地证和施工证,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需向规划部门报告房屋的建设规模,确认符合申报内容及其他证件齐全后,方可取得房产证。
准建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过期后需重新审批。
建议:
申请人在办理准建证前,应先咨询当地规划部门或建管所,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