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执行人,也称为“老赖”,是指 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这类人未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中规定的义务,并且具备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信用惩戒,可能面临声誉受损、限制高消费等后果。
失信执行人的具体情形包括: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法院要求报告其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违反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相关部门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因此,失信执行人不仅面临法律上的处罚,还会受到社会多方面的限制,严重影响其个人信用和声誉。建议失信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和社会信用损失。